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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一早,聽到門外有吵鬧聲,後來發現可能是小情侶在吵架吧!女孩在哭,男孩拉扯要她上車。我沒有走到外面去看,左鄰右舍在觀望,沒人插手管事。我也不敢在我家門口管閒事,怕小混混絡人來擾事。

      我雞婆的打電話給學校,教務處沒人?掛了再撥一次,總機也沒人?打我家小子班導的手機,也轉語音信箱。我出去看,女孩在哭,有女同學來了。我騎機車到附近路口,想找導護幫忙。今天竟然沒有值班老師在路口看護。我只好回家,回到家,人都走了。

      我發現,我犯了一個失誤:我應該先記下車牌。

      我家老爺說,應該是情侶吵架,女的不上車,男的就用機車撞女孩的腳。我在工作的時候忍不住分心,擔心女孩安危,應該沒事吧!改天我要跟學校反映。

      我要告訴所有的小女孩,不要急著談戀愛。如果一個男孩有暴力傾向,這種男孩,早點分手比較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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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曉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